《觀經》「下品下生」之深義(一)
--2010年8月7日講於深圳念佛會
【講 義】
壹、《觀經》「下品下生」之經文
或有眾生,作不善業,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。
如此愚人,以惡業故,應墮惡道,經歷多劫,受苦無窮。
如此愚人,臨命終時,遇善知識,種種安慰,為說妙法,教令念佛;
彼人苦逼,不遑念佛。
善友告言:「汝若不能念彼佛者,應稱無量壽佛。」
如是至心,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
稱佛名故,於念念中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
命終之時,見金蓮華,猶如日輪,住其人前。如一念頃,即得往生極樂世界。
貳、《觀經》「下品下生」之深義
一、顯第十八願之「設我得佛」蘊含救度「十惡、五逆、謗法、闡提」之悲願。
二、顯第十八願之「十方眾生」包含「十惡、五逆、謗法、闡提」之眾生。
三、顯第十八願之「乃至十念」之「十念」,即是臨終之十聲「稱名念佛」。
四、顯第十八願之「乃至十念」之「十念」,即是「滿數」之意。
五、顯第十八願之「乃至十念」即是「平生之機上盡一形,臨終之機下至一念」之念佛。
六、顯第十八願之「口稱」勝「心念」,彰易行道之極致。鸚鵡、小孩、愚人等皆能。
七、顯第十八願之「信樂、欲生」之「信、願」,皆歸「乃至十念」之稱名念佛之「行」。
八、顯第十八願之「至心」即是「至誠懇切」。
九、顯第十八願之「至心稱名念佛」,念念皆能除生死罪。
十、顯第十八願之「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之「正覺」,能救逆謗闡提之眾生。
十一、顯第十八願之「唯除逆謗」,有「方便抑止、眾生根機、無一遺漏、誡惡勸善」之意。
十二、顯惡人念佛尚救,何況善人念佛?(舉惡攝善)
十三、顯臨終念佛尚救,何況平生念佛?(舉臨終攝平生)
十四、顯臨終少念尚救,何況平生多念?(舉少攝多)
十五、顯以「惡人、臨終、十念」,攝「善人、平生、多念。」
十六、顯臨終助念尚救,何況平生自念?
十七、顯臨終念佛宿善深,何況平生念佛?
十八、顯稱名能使必墮地獄之人不墮地獄,使不能往生之人亦生極樂。
十九、顯以此啟發「一切眾生,只要念佛,必得往生」之信心,而歸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。
二○、顯不論何人、何時、何處、何緣、何心、何數,都能念佛,都能往生,都具念佛功能。
二一、顯為極惡最下機,說極善最上法。故淨土法門,法是易行極致,益是無上涅槃。
二二、顯彌陀悲救:根機極低—極惡最下機,方法極易—乃至十念法,利益極高—往生成佛益。
二三、顯三業無功,完全佛力,絕對他力,毫無自力,名號獨運,稱名獨達。
二四、顯彌陀佛名,功能力用,大利無上,念佛方是真善,超越定散二善。
二五、顯定散二善,不如念佛;定散二行,為歸念佛。善導大師釋:「雖說兩門,意在專稱。」
二六、顯念佛功超定散二善,是故念佛往生,直入報土,超越品位階級。
二七、顯淨土宗是彌陀救度的法門,彌陀救度,無一遺漏,不論何人,只要念佛,都能往生。
二八、顯淨土宗是佛教之大慈大悲、拔苦與樂、普度眾生之所在。
二九、顯淨土宗念佛往生之法,為一代教中,最簡易、最方便、最了義、最圓頓之法。
三十、顯淨土宗之念佛人應自視最下根機,專修無上大法,亦即「專稱彌陀佛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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